二审始终拖延不开庭怎么办

2024-05-06

1. 二审始终拖延不开庭怎么办

法律分析: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如果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还可以延长二个月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二百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二审始终拖延不开庭怎么办

2. 二审久拖不判的原因

法院的案件都是有审理期限的,不会无缘无故的拖延不审的。法院内部绩效考核和案多人少的矛盾,也不允许案件久拖不决。所以,要向案件承办法官问清楚,为什么久拖不决法官会给你一个很明确、很合法合理的答复的。案件久拖不决,一般情况下,一是被告下落不明,需要公告送达法律文书,最少需要公告两次,每一次需要60天。二是案情需要鉴定,鉴定是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做的,时间不好控制,大多数需要2个月左右。三是由于特殊原因,案件需要中止审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3. 二审久拖不判的原因

法律分析:这个应该属于中止诉讼。民事诉讼法规定,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应当中止诉讼。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查封、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

二审久拖不判的原因

4. 民事二审一直不开庭

如果民事一审的判决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法律适用正确,法院认为没有二审开庭的必要,就会出现民事二审不开庭的情形。
一、如何处理二审不开庭的情形
如果是民事诉讼,在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后,二审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如果是刑事诉讼,当出现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而上诉、被告人被判处死刑上诉或人民检察院抗诉等情况时,必须开庭,其他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
二、刑事第二审可不可以不开庭
在当事人对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不服的时候,可以通过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的方式来对自己的权利进行救济。然而,一般情况下二审都是需要开庭进行审理的,当然也有书面审理的情况。不开庭审理的情形(一)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的(二)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四)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的。
三、民事二审维持一审概率是多少
关于民事二审推翻一审概率的解答为一般来说,二审维持原判的可能在百分之90以上,如果没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又没有新证据推翻原审认定的事实,基本不可能推翻原判.二审法定审限是三个月。排除案外因素,一审判决无原则性错误,二审不会改判,反之如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百分之百地应予改判,或发回重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5. 二审久拖不判的原因

二审久拖不判的原因 案件久拖不决,一般情况下:1、被告下落不明,需要公告送达法律文书,最少需要公告两次,每一次需要60天。2、案情需要鉴定,鉴定是法院委托司法鉴。二审相对一审而言,审限是比较短的。出现久拖不开庭的情形,建议先询问二审立案的时间,并与主审法官联系,并询问具体原因。从司法实践中总结,二审久拖未开庭的原因,一方面是二审法院案件较多,立案开庭排期较靠后;另一方面原因,合议庭的组成存在一定的障碍,开庭时间无法确定;还有就是可能案件相对较为复杂,或者原审法院的判决书存在一定的事实查明问题;最后,就是案件争议较大, 二审法院的裁判观点与原审法院的裁判观点存在分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第一百五十条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第一百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二审久拖不判的原因

6. 哪些情况二审不开庭

法律分析:(一)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的;(二)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四)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7. 民事诉讼二审不开庭


民事诉讼二审不开庭

8. 二审不开庭审理